黄河新闻网大同讯(记者胡雁)大同古城承载着大同2200多年来的历史记忆和文化传承,是全市人民心目中的无价之宝,是大同的名片,也是山西的一张名片。为贯彻科学规划、整体保护、合理利用、严格管理的保护原则,强化和完善古城保护制度,推进古城保护整改工作,《大同古城保护条例》经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大同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将于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为做好《条例》的政策解读及宣传普及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8月25日上午,《大同古城保护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在大同市潘家园举行。会议介绍通报了《大同古城保护条例》的主要内容和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相关问题。
大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任国鹰就《大同古城保护条例》的出台背景、立法过程和主要内容做出简要介绍。各媒体记者提问相关问题,发布嘉宾对此一一解答。
《大同古城保护条例》的正式发布与施行,标志着地方立法加强保护、规范开发、推动发展,推动大同古城从法治层面消除制约保护和开发的壁垒和障碍;标志着大同依法治市迈上了新台阶、依法兴旅进入了新阶段,为大同全力打造省级副中心城市、抢抓创建全国全域旅游示范区奠定了坚实的法规和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