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大同讯(记者常伟)4月8日上午8时30分左右,大同市左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109国道428公里处开展“三轮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无牌电动三轮车违规搭载1名乘客在国道行驶。执勤民警立即示意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查:驾驶员李某住在附近村子里,由于进入春耕时节,邻居为图方便搭乘三轮车前往市场买菜种子。民警依法对驾驶人李某违法载人的行为处罚款20元,并现场进行安全教育,告知搭乘违法车辆的风险。
大同交警温馨提示:三轮车车身轻、重心高,违法载人易侧翻,尤其国道车流大、车速快,事故风险极高。车辆无安全带、防撞结构,一旦发生事故,乘客伤亡概率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