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大同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七次会议。
大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谷明,大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和委员共37人出席会议。谷明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大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姚锦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大同市副市长宋志燕,大同市监察委员会及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大同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会议议程;听取了大同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大同市档案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大同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大同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大同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大同市养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大同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大同市养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大同市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的说明、大同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废止《大同市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审议结果的报告、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市本级财政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大同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4年市本级财政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大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接受辞职请求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大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审议关于人事任免职议案的说明和拟任职人员情况的介绍,大同市人大常委会拟任职人员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听取了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人事任免职议案的说明和拟任职人员情况的介绍,大同市人民政府拟任职人员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并作供职发言;听取了大同市监委关于提请审议人事任职议案的说明和拟任职人员情况的介绍,大同市监委拟任职人员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听取了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审议人事任免职议案的说明和拟任职人员情况的介绍,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拟任职人员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听取了大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审议人事任免职议案的说明和拟任职人员情况的介绍,大同市人民检察院拟任职人员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并作供职发言。
分组和联组会议后,举行了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支持全市勤俭节约、过紧日子的决定》《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市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大同市档案条例》《大同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大同市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大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4年市本级财政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的决议,对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表决,表决结果为满意;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职事项;表决通过了大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郑黎明辞去大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请求的决定;谷明为新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谷明强调,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准新时代人大工作任务和要求,继续保持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依法履职、主动作为,以更高站位加强政治建设,以更实举措服务中心大局,以更优服务为民履职尽责,以更严要求加强自身建设,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持续推动大同市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记者郑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