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大同讯(记者周宏陶)12月23日,大同市委宣传部举行新闻发布会,就《大同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的政策解读及宣传普及工作情况进行介绍,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上,宣读了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该条例的决定,以及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公告。该条例已经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的出台,标志着大同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工作进入了法治轨道,对推动大同市绿色转型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立法过程中,大同市人大常委会广泛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经过多次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该条例。
条例共七章三十三条,主要包括适用范围、专项规划、排水管理、内涝防治、污水处理和设施维保等方面的内容。其中,明确规定了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的职责,以及排水户应当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等要求。同时,条例还强调了加强易积水区域的排水综合治理,以及建立内涝防治预警、会商、联动机制等。此外,条例还规定了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及污泥处理处置单位的职能和责任,以及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管机制。对于污水处理费的收缴和管理等方面,也作了明确规定。
为确保条例的顺利实施,大同市将进一步加强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市民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同时,相关部门也将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确保条例的各项规定得到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