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全市法院鉴定评估机构的动态管理,切实为司法审判提供优质司法技术服务和保障,更好地满足人民法院诉讼活动的需要,根据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更新人民法院社会专业机构信息平台四类社会专业机构的通知》的要求,遵循“属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定对在大同市辖区内依法设立的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类和环境损害类四个门类社会专业机构进行更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要求:
1、社会专业机构具有山西省司法厅核发的有效资质;
2、社会专业机构注册登记地在大同市辖区内,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社会专业机构更新范围为: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类、环境损害类四个门类。
二、报名所需资料:
1、报名申请书(见附件2);
2、社会专业机构规范廉洁执业承诺书(见附件3);
3、社会专业机构申报表(见附件4);
4、社会专业机构专业设备列表(见附件5);
5、司法鉴定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6、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原件、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7、社会专业机构法人、机构负责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8、应当提交的其它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须加盖申报社会专业机构公章,按照顺序装订成册,一式八份,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fjsglfwzx@126.com。
三、审核程序:
遵循“属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初审、复审、评审、公示和公告五个阶段进行审查确定。
(一)初审阶段:对申请入册社会专业机构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全面核实,重点审查其执业资质、行业信誉和工作业绩;
(二)复审阶段:通过实地考察或远程视频方式,走访和开展座谈的方式对申请入册机构进行审查;
(三)评审阶段:由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入册评审委员会,遵循公开公正原则,从资质(诚信)等级高、职业道德佳、专业队伍强、服务质量优、社会信誉好、经营管理规范的专业机构中,确定入册社会专业机构名单;
(四)公示阶段:对评审委员会确定的入围社会专业机构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及“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初审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公告阶段: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及“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评审结果。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4日—2024年12月30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6: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中心317办公室;
3、申请入册的社会专业机构需提交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间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至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中心(大同市平城区恒安街73号);
4、联系人:刘敏敏王向忠;
5、联系电话:0352—5521684;
6、各申请入册的社会专业机构可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或“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众号”了解相关信息。
五、特别说明
1、原在册的社会专业机构无需重新申请入册;
2、四类社会专业机构更新结果将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及“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众号”进行公示。
附件:
1、四类社会专业机构申报所需材料;
2、申请书;
3、社会专业机构规范廉洁执业承诺书;
4、社会专业机构申报表;
5、专业设备列表。
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