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大同市委印发了《中共大同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这是我省首家以市级党委名义出台的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充分体现了大同市委深化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及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大同和法治大同的坚定决心,体现了对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有力领导、大力支持和更高要求。大同市检察干警备受鼓舞,在学思践悟中狠抓落实,坚定不移朝着“站稳全省第一梯队,跨入全国第一方阵”目标迈进,奋力开启大同市全面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新篇章。
《实施意见》要求,坚持和完善党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绝对领导,加强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支持保障和监督制约,为全市各级党委引领各方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实施意见》要求上来提供了具体指引。全市检察机关按照大同市委、大同市委政法委和省检察院党组的要求,充分发挥大同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实施意见》的先行优势以及去年以来业务数据排名持续位居全省检察机关第一的良好基础,紧紧依靠党的领导,积极助力大同市委和大同市委政法委统筹抓好《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工作,促进各级党委和有关部门更加深入了解检察机关的特殊地位和职能作用,更加深入领会党中央、省委、市委对加强法律监督的期望要求,进一步凝聚共识、营造氛围、强化支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共同推动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取得更好成效,切实将先行优势转化为领跑优势。目前,大同市人大、大同市政协相继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检察建议工作的决定》《关于政协提案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的工作办法(试行)》;云州区委在全市率先出台《中共大同市云州区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实施意见》落地见效提供了有力支撑。
《实施意见》将“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置于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大同、法治大同的大局之中,坚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的问题导向,在充分结合大同法律监督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重点工作的基础上,广泛征求相关22个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先后进行了20余次的修改和充实,从4个方面提出了19条切实可行,具有很强针对性、指导性和操作性的具体举措,并逐项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其中,有12条将大同市检察院列为牵头单位,7条列为责任单位。全市检察机关将坚决扛起党和人民、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依法能动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继续推进金融和知识产权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创新,持续加强检察环节诉源治理,不折不扣完成好《实施意见》赋予的各项具体任务,当好高质量发展的护航者、社会稳定的维护者、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守护者、社会法治意识的引领者,以更优履职为推动大同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党中央、省委和大同市委先后专门出台文件对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作出部署、指明方向。高检院、省检察院先后部署开展质量建设年系列活动,制定看业务数据、看典型案例、看工作经验、看先进荣誉“四看”标准和矩阵式工作方法,为提升业务质效提供了科学指引和有力抓手。全市检察干警经过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洗礼,政治忠诚更加牢固,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得到极大提振,中层干部和基层院班子成员经过竞争上岗、交流轮岗综合素能全面提升,全国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大同站和大同检察文化展览馆两个工程也将成为大同检察新名片。全市检察机关将围绕大同市委“奋斗两个五年、跨入第一方阵”总目标,提振精神、守正创新、以文育检、勇立潮头,用担当诠释初心,用实干践行使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以实干实绩努力打造全省加强法律监督最有力的示范市,用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潘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