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大同讯(记者魏悦)日前,记者从大同市社会保险中心获悉,今年,失业保险继续实施一系列阶段性、组合式稳就业保民生政策,进一步加大援企稳岗、技能提升、兜底保障力度,积极助力“六稳六保”。
据介绍,失业保险兼具社保和就业双重属性,也具有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三重功能。大同市社会保险中心将落实人社部、省人社厅近日下发的有关通知要求,具体举措为“降、缓、返、补、扩”五个方面。
“降”,即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总费率政策再延续一年,失业保险总费率继续按照1%执行(其中,单位部分0.7%,个人部分0.3%),实施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
“缓”,阶段性实施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全市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特困行业以及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从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可缓缴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返”,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实施期限至今年年底。2021年度,凡参保企业未裁员的,裁员率不高于5.5%的,30人(含30人)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均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仍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提至最高90%,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
“补”,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经确认为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县(市、区),对因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无法全员到岗、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中小微企业,按每名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省内参保的企业,参保地和生产经营地一致的,由参保地经办机构通过“免申即享”方式进行发放。参保地和生产经营地不一致的,以生产经营地是否属于中高风险地区确定,企业向参保地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作出承诺后,由参保地经办机构发放。省外参保的企业,执行参保地政策。
“扩”,包括拓宽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和继续实施失业保险扩围政策,政策实施期限至今年年底。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最多不超过3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的标准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继续发放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