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共抽取127批次调味品、罐头、薯类和膨化食品、食糖、方便食品、蔬菜制品、豆制品、饮料、餐饮食品、复用餐饮具、乳制品、食品添加剂等,检验指标为重金属、生物毒素、添加剂、营养指标、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微生物等。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111批次样品合格,16批次样品不合格,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大同市平城区山药蛋西北莜面村(大同市平城区南环路魏都新城小区c区大型商业1号商铺)加工销售的加工日期为2020-11-21的凉粉,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太原海关技术中心。
二、大同市平城区禧舍餐厅(大同市平城区明堂里S1-120号商铺)加工的加工日期为2020-11-23的里脊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太原海关技术中心。
三、大同市云冈区凯盛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省大同市云冈区和顺街道恒安新区恒安帝景城7号商业楼)加工的加工日期为2020-11-25的12批次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大同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大同市东瑞餐饮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省大同市城区鼓楼东街2-3号院)加工的加工日期为2020-12-02的2批次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大同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督导产品加工销售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