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更好地汇集民智,体现民意,积极拓宽公众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大同市人大常委会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1年度地方性法规立法项目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在上述范围内提出立法项目建议。
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立法项目建议应当以立法项目建议书的形式书面提出,由以下部分构成:
(一)建议人基本信息。单位的应包含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经办人姓名、联系方式;个人的应包含姓名、联系方式。
(二)立法项目基本信息。立法项目名称、立法必要性、主要法律依据、拟规范的主要问题和采取的主要措施。
(三)建议人提供立法建议项目草案的,请以立法项目建议书附件形式提供。
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立法项目建议书于2020年12月25日前提交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来信请注明“2021年度地方性法规立法项目建议”字样。
四、对征集到的立法项目建议,我们将认真分析研究,作为拟定2021年度地方性法规立法计划的重要参考。
电子邮箱:dtrdfzw@163.com
通信地址:大同市兴云街2799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邮编:037006
大同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