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大同讯(记者常伟)近日,大同市天镇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辅警急群众所急,送车上门,将涉及交通事故的轻便摩托车送到不方便领取车辆的当事群众家中,履行发还程序,赢得群众理解,受到群众好评。
事情回到3月16日11时许,刘某某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无牌号电动二轮轻便摩托车,由东向西通过华大商厦十字路口进入西向路口二十米后,由北向南横向越过中心黄实线,穿插西向东方向左侧车道等候信号灯的车辆后,遇李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由西向东在右侧车道行驶至该处,刘某某驾驶的电动二轮轻便摩托车前部与李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左前侧发生碰撞,致使刘某某人车倒地,造成刘某某受伤,双方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刘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交警大队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依法依规不漏一处查明涉及事故的所有因素,甚至对小轿车的车速还进行了重新鉴定,并依法对事故进行责任认定。责任认定后,双方均对事故责任不服,提起复核。死者家属还到处投诉,质疑办案民警在责任认定时偏袒对方。
该起事故经大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复核认为:该事故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程序合法,决定予以维持。
责任认定维持后,死者家属对办案民警的看法发生了转变,近日,死者家属找到办案民警,提起不方便领取返还车辆的实际情况,民辅警当即决定送车上门履行发还程序,第一时间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办案民警还应死者家属请求,依法对事故开始进行调解,目前调解工作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