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小哥闯红灯被撞负主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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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大同讯(记者常伟)如今,快递、外卖骑手已成为城市街头的常见身影,但部分骑手为赶时间,屡屡出现“闯红灯、逆行、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

近日,王某某骑行外卖二轮电车沿大同市恒安新区和福街由西向东行驶至平德路路口时,由于违反交通信号灯,与由北向南直行的江铃牌小型客车发生碰撞,致王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当事人王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第三十八条有关“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轿车驾驶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章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有关“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当事人王某某负事故主要责任,轿车驾驶人负事故次要责任。

大同交警提醒外卖小哥们:外卖再着急也没有生命安全重要,安全就是送餐最近的路。既然有交通规则,大家就一定要遵守,一旦出了事故,谁违法,谁担责,切勿存在侥幸心理,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编辑:赵虹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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