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限期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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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障道路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就限期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下列50名机动车驾驶人/车辆所有人(名单及违法信息附后)存在未处理的准驾车型不符、超载、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未悬挂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涉案车辆相关凭证、其他需补充材料(如情况说明等)到大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特勤大队接受处理。

地址:大同市平城区大庆路382号交警支队后楼特勤大队。

处理窗口:特勤大队秩序科业务处理大厅(505号房间)。

咨询电话:0352-2425122、0352-2426122(工作日9:00-12:00,14:30-17:00)。  

逾期未处理的,特勤大队将依法采取以下措施:  

1. 公告吊销驾驶证;

2.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 其他法律规定的措施。

附:50名违法行为人名单及违法明细。  

特此通告 

大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4月17日

[编辑:赵虹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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