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大同讯(记者安青 通讯员张晓霞)4月1日,大同市云州区人民检察院对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监督考察考验期满后,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向其宣布不起诉决定,举行训诫教育会。
宣告训诫会上,承办检察官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并从案件发生根源、沟通教育等方面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警示教育,告诫他要珍惜这次机会,感恩家庭,回报社会,珍惜检察机关给予其重新规划人生的机会。办案人员、帮教老师等人也根据实际情况从各自专业角度对李某进行教育、训诫。
被不起诉人认真听取训诫教育,并真心悔过,保证以后知法、守法,好好学习,做一个好少年。
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帮助迷途少年重获新生的港湾。云州区人民检察院始终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政策以及“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工作原则,实现了让刑事司法更有温度,让法律温暖人心,也为失足的少年点亮了一盏心灯,引领他们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