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大同讯(记者常伟)为推进打造大同市新能源商用车产业生态,促进全市新能源商用车推广应用,助力“双碳”目标实现,近日,大同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进一步加快新能源商用车互通互换生态建设若干措施》,对新能源商用车生产、消费、建站等给予奖励补贴,自2025年4月12日起执行,有效期两年。
《若干措施》提出,支持新能源商用车生产企业根据市场需要开发新车型,获得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后,给予500万元一次性新产品开发奖励,1个市场主体只享受1次奖励。对投资额度达到2000万元的新能源商用车零部件配套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稳链补链强链奖励。对新能源商用车产业链企业在政策有效期内的贷款或融资租赁产生的利息支出给予补助,贴息标准按照利息支出的50%给予补助,且贴息额最高为贷款本金的3%(含),计算贴息时以支持期内贷款实际计息天数作为计算依据,每个支持对象年贴息额最高100万元。对接入“大同绿色交通运输监管平台”、满足换电要求的新能源换电重卡,除国家、省推广应用补助外,购买列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新能源换电重卡,给予购置车辆一次性奖励1.2万元/辆。对接入“大同绿色交通运输监管平台”、满足换电要求的重卡换电站基础设施,除国家、省级推广应用补助外,每新投入使用一个新能源换电重卡换电站,给予3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