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同市委市政府人事调整,经大同市委市政府同意,对大同市总河长及市级河流河长进行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大同市总河长
张强 大同市委书记
刘俊义 大同市委副书记 市长
二、市级河流河长
十里河市级河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