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不可取 半月拘留等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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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大同讯(记者常伟)近日,大同市阳高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接到110指挥中心报警称,古城镇道贤村发生一起致人受伤逃逸交通事故。接到报警后,事故中队民、辅警立即赶赴现场开展详细勘查。

到达现场后,事故民、辅警询问当事人、走访目击者了解当时情况、调取事故现场周边监控视频,最终锁定肇事者和肇事车辆。阳高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口头传唤肇事者曹某,曹某驾驶肇事车辆到阳高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接受调查,并对自己驾车致人受伤事故逃逸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阳高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曹某驾车致人受伤逃逸事故责任认定为曹某负全部责任,并对曹某行政拘留十五日。

[编辑:赵虹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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