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大同讯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贷款中介机构在推动金融资源优化配置、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一些不法贷款中介机构利用法律漏洞,从事非法集资、金融欺诈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侵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
近日,同业的客户经理致电交通银行大同分行表示正在受理一位客户的二手房贷款时发现该客户提供的交通银行结清证明与其他客户提供的结清证明有差异,希望交行帮确认这份贷款结清证明的真实性。交行工作人员发现该结清证明上客户经理名字非交行工作人员;通过交银金融网电子印章验证码查询功能提示“查询不到此合同号,请重新输入”;这份结清证明的贷款起始日为“2022年6月30日”,贷款到期日为“2025年6月30日”,贷款期限为36个月,但证明上列示内容为“贷款期限:12个月”,此项内容明显有误。由此断定这份贷款结清证明系伪造。并提示同业客户经理谨慎受理该笔贷款业务,避免潜在风险的发生。
交通银行提示广大市民:消费者在选择贷款中介机构时一定要谨慎,不要轻信中介的承诺和宣传,要了解清楚中介的资质和信誉情况。同时,也要注意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不要随意透露个人敏感信息或支付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