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大同讯(记者魏悦)近日,鲁某某驾驶小型轿车在大同市云冈区路和二路十字路口处倒车时,将行人高某某碰撞,造成高某某受伤的交通事故。鲁某某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机动车倒车时,应当察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倒车。不得在铁路道口、交叉路口、单行路、桥梁、急弯、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车。”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项之规定。鲁某某驾驶机动车倒车时未查明车后情况和确认安全后倒车,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鲁某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高某某不承担事故责任。
大同交警提示:在倒车过程中,应当先观察车后方及两侧情况,注意行人和路面车辆动态,控制车速,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再倒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