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大同讯(记者安青)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用地审批质效,山西省3月4日发布了《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8月2日上午,大同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大同市承接建设用地审批权的基本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从“提前谋划,超前安排;制定方案,统筹安排;细化职责,制定办法”三方面介绍了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建设用地审批工作进行的系统工作部署。记者提问环节中,各媒体记者围绕用地报批提质增效面临的最大挑战,建设用地报批过程中,涉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和征地补偿费用方面存在的堵点,批次用地林地手续审核审批出现的变化方面进行提问,相关负责人就有关情况作出详细解答。
据悉,建设用地审批是土地要素保障中的一个关键环节,原需报省政府或国务院审批,现今省政府将市部分建设用地审批权下放至市或县人民政府。省政府作为授权委托机关,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作为大同市用地报批审核的总牵头部门和直接责任部门。
省政府本次授权和委托的用地审批权涉及大同市灵丘、广灵、左云、浑源、阳高、天镇六县的建设用地审批权。
《决定》明确,委托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是,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开发区除外),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实施建设,且涉及征收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不超过35公顷、其他土地不超过70公顷的用地。
授权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是,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开发区除外),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其中,涉及村民住宅的授权县人民政府批准。
建设用地审批权下放后,进一步简化了报地流程,对加快大同市各县用地报批和重点项目落地具有重要意义,也是促进大同市经济发展和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