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大同讯(记者魏悦)车辆靠右侧通行是最基本的交通常识,然而有少数电动车驾驶人偏偏反其道而行,将交通法律法规抛之脑后,这种交通违法行为不仅扰乱了道路交通秩序,还给正常行驶的车辆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近日,郭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大同市云州街机动车道由东向西逆向行驶至柳莺路路口西处时,与沿机动车道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彭某发生碰撞,致郭某、彭某受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当事人郭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当事人彭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当事人郭某负主要责任,当事人彭某负次要责任。
大同交警温馨提醒:请广大电动车骑行人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文明出行,安全驾驶,切莫拿自己生命安全开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