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同市委统一部署,截至7月9日,十六届大同市委第六轮巡察完成进驻工作。8个巡察组将对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大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30个市直单位,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6所学校和大同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开展常规巡察;对大同市住建局、大同市交通局等11个市直单位开展巡察“回头看”。
大同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文伟,大同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刘鹏出席部分被巡察党组织巡察进驻动员会议。大同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大同市委巡察办领导分别参加相关被巡察党组织巡察进驻动员会议。
大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巡察组要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进一步聚焦大同市委巡察监督重点,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紧盯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勇于亮剑、精准监督,不断提高巡察震慑力和针对性,以有力有效的政治巡察推动党中央及山西省委、大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各被巡察党组织表示,将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客观全面提供情况,实事求是反映问题,态度诚恳接受监督,全力保障巡察工作顺利进行。以大同市委巡察为契机,对标政治标尺、强化政治担当。
巡察期间,大同市委巡察组设有专门联系电话、巡察意见箱和邮政信箱。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14:30-18:00。受理信访时间截至2024年9月23日。参照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大同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党的纪律、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等方面的问题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范围的问题反映,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记者丰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