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批云州区县(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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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各单位、各民间团体、个体经商户:

为进一步加强大同市云州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有关规定,云州区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开展第二批县(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的范围与条件

(一)申报范围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世代相承、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主要包括:

1.口头传统。包括作为文化载体的语言,如神话、传说、故事、歌谣等民间文学(口头文学)。

2.传统表演艺术。包括传统音乐、舞蹈、美术、戏曲、曲艺、杂技等。

3.民俗活动、礼仪、节庆。

4.有关自然界、宇宙和社会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包括天文、地理、历法、气象、农业、生态环境、养生医疗等。

5.传统手工艺术和技能。包括制造(含酿造、铸造、烧制、食品烹饪等、建筑、织染、印刷等。

6.传统体育和游艺等。

7.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申报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

2.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意识形态工作要求,扎根于民间世代相传的优秀传统文化,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

3.体现云州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大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体现文化多样性。

4.具有一定的典型性、代表性,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5.制定有具体可行的保护措施和保护规划,保护工作富有成效。

6.在一定群体中或地域范围内世代传承,至今活态存在,且传承历史悠久,传承谱系清晰。

二、申报程序

云州区文化和旅游局根据申报方的意愿,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筛选、论证、评审,然后上报云州区政府审批、公示通过。

三、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简介、基本信息、项目说明、项目论证、项目管理、保护计划、专家委员会论证意见、参与项目论证专家名单、云州区文旅局审核意见。

(二)辅助资料:包括代表性图片、证明材料,以及其他历史有关资料等。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项目申报书内容充实,表达准确;项目简介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二)项目申报书和项目简介一律以A4纸印制装订成册。电子文本、申报图片、视频短片等所有申报材料及辅助资料将全部归档,不再退还。

(三)云州区文旅局将组织人员对各单位申报推荐材料进行集中审核,凡不符合申报条件、材料不全或未确定项目保护单位的,一律不予受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乡镇和有关单位要做好相关申报工作。

(二)依靠专家评审意见,严格把关,认真筛选、论证,确保项目质量。

(三)根据有关规定,明确具体承担申报项目保护与传承工作的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

各申报单位请于2024年7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报送至云州区文旅局三楼非遗办,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雒永文

邮箱:dtsyzqwhg@163.com

联系电话:13835221455

大同市云州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6月27日

[编辑:赵虹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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