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大同讯(记者魏悦)近日,贾某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大同市新荣区府西街时,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
民警使用呼吸式酒精检测驾驶人,显示酒精含量为40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标准,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在民警对贾某进一步询问时,发现贾某在没有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该车辆。对于贾某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及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其做出合并罚款3000元和行政拘留的处罚。
大同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都是发生交通事故的高危因素。一旦发生意外,势必会严重威胁到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扰乱道路交通秩序,司机朋友万万不可以身试法,否则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