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大同讯(记者魏悦)前不久,大同市阳高县袁某驾驶普通客车由东向西行驶至高柳街(阳高县)人民医院西十字路口处,与曹某驾驶的由南向北行驶的小型轿车碰撞,造成袁某车内乘客孟某受伤,两车各有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肇事司机袁某弃车逃逸。
经阳高县交管大队事故办案民警的不懈努力将逃逸潜藏的袁某追捕归案。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及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袁某实施行政拘留十五日。
大同公安交警提示:肇事逃逸不仅是对受害者的不负责任,更是对法律的无视。如果司机朋友在道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请毫不犹豫地承担起责任,应该立即停车,查看伤者情况,并立即拨打急救和报警电话,保障事故中人身和财产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