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领域经营秩序

黄河新闻网 > 大同频道 >  民生动态

黄河新闻网大同讯(记者安青)从即日起至11月20日,大同市在全市范围开展电动自行车、电池、头盔等产品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领域经营秩序,有效消除因电动自行车质量问题引发的安全隐患,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电动自行车、电池、头盔等重点产品,围绕生产销售企业集聚区、质量安全问题易发多发区,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市场的销售门店,以及群众反映比较集中、消费者投诉比较多、在监督抽查和监督检查中多次发现质量安全问题的生产销售企业展开检查。生产领域重点检查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未检验出厂或出厂检验记录不全,以及生产过程存在偷工减料、掺杂掺假等问题。流通领域重点检查是否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建立进销货台账;是否存在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未获得CCC认证及冒用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及安全附件;是否存在产品与合格证信息不一致,非法改装、加装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座椅、后尾箱和拆卸原厂配件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专项整治发现质量安全问题的企业,将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存在无证生产、假冒伪劣、以假充真等严重违法企业,依法依规将其列入市场监管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

此次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3月为自查阶段,目前已全面展开。4月1日至8月31日为专项整治阶段,9月1日至11月20日为问题整改阶段。

[编辑:陈茹]
  • 黄河新闻网
  • 黄河新闻网大同频道
  • 山西省委社情民意通道
人员查询   |   联系电话:0352-2366688   投稿邮箱:hhxwwdatong@163.com
本网站由黄河新闻网版权所有      晋ICP备2021002877号      广告经营许可注册:1401001304387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晋B2-20060016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407189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晋)字第0023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4120180001    晋公网安备 140106020600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