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变道酿事故 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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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大同讯(记者陈泽寰)近日,王某越驾驶轿车沿大同市云冈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五里店桥西变更车道时,与同方向行驶的乔某涛的小客车发生了剐蹭,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当事人王某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之规定,负全部责任。

大同交警提示:随意变道是一种极其危险的行为,想正确变更车道一定要在确认安全的前提下提前打转向灯示意,切勿强超硬会、随意穿插,毕竟生命只有一次,安全才是回家最近的路。

[编辑:赵虹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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