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出借银行卡 害人又害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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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大同讯 近日,有一位男性客户至交行大同北城支行办理银行卡,在网点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客户签署了反电信网络诈骗的风险告知书。在尽职调查期间,工作人员得知他是一名律师,近日正在处理一起案件,就是有关出租出借银行卡的。客户表示签署风险告知书是非常有必要的,如果签署后仍然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就属于知法犯法。客户提及最近的案子中是一位女大学生把自己的银行卡借给师兄使用,结果师兄用这张银行卡实施诈骗,涉及资金上百万元,而她自己从中获利六千元。该账户涉案后,这名女大学生被公安拘留,公安在调查中查询到这名女大学生当时办卡时是签署了风险告知书的,所以按照法律法规被判刑10个月。

交通银行大同北城支行提醒广大市民: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的事情干万不能做,而且但凡账户出现涉及电信诈骗,情节严重的必定要按帮信罪处理,同时追究卡主本人的刑事责任。尤其是大学生年轻人,美好的人生才刚刚起步,一定要知法懂法,银行卡电话卡绝对不能出租出借出售。运离电信诈骗,不要轻信他人,保护好自己及家人,为自己营造一个美好光明的未来!

[编辑:陈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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