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性闯红灯害人又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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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大同讯(记者常亚茹)近日,程某驾驶轿车沿大同市云冈区横一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与纵二路交汇处直行时不按信号灯通行,在明知道是红灯时,还任性闯过,与邢某驾驶的汽车发生碰撞,造成驾驶人程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当事人程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负事故全部责任。

大同公安交警温馨提示:宁等三分,不抢一秒,毕竟闯红灯赢不了速度,更换不来安全,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通行。

[编辑:赵虹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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