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起步变道酿事故 全责!

黄河新闻网 > 大同频道 >  一线报道

黄河新闻网大同讯(记者安青)车辆在车流中随意变道、变道不打转向灯等,这种交通违法行为极大影响道路通行秩序,如果侧方或后方车辆避让不及,极易造成交通事故。

前不久,大同市灵丘县秦某驾驶小汽车起步变更车道时,遇耿某驾驶二轮电动车行驶至该处,虽然耿某采取紧急刹车,但由于惯性制动距离延长,秦某将耿某撞到在地,造成双方车辆损坏,耿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办案民警通过调取路面监控、行车记录仪等对该事故进行认定:当事人秦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之规定,负全部责任。当事人耿某无责任。

交警温馨提示:文明行车、安全驾驶是每个驾驶人必备的素养。遵守交规,变道之前要打开转向灯,不“乱并线”既能体现驾驶人的安全意识和文明素质,更是确保自身和他人安全的保障。

[编辑:赵虹宇]
  • 黄河新闻网
  • 黄河新闻网大同频道
  • 山西省委社情民意通道
人员查询   |   联系电话:0352-2366688   投稿邮箱:hhxwwdatong@163.com
本网站由黄河新闻网版权所有      晋ICP备2021002877号      广告经营许可注册:1401001304387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晋B2-20060016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407189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晋)字第0023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4120180001    晋公网安备 140106020600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