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大同讯(记者安青 实习记者郭祎萌)11月21日,大同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就《大同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的政策解读及宣传普及工作情况进行介绍。
发布会上,由大同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大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宣读了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大同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的决定和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并就《大同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的立法必要性、立法过程、立法重点内容进行介绍。该条例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共六章三十四条,对大同市海绵城市的规划和建设、运行和维护、监管和保障以及法律责任进行了规定,为大同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打下制度基础,提供了较为完善的行动准则。
海绵城市建设是提升城市形象、解决城市内涝、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抓手,是实施城市更新的重要依据,也是转变城市建设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大同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的出台对于大同市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助力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在条例的制定过程中,大同市人大常委会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通过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调查研究,并学习借鉴试点城市先进经验,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多次修改完善,使之更贴近大同市实际,更具有可操作性。在今后的城市建设工作中,大同市将严格落实条例,在城市发展规划和项目建设过程中,切实体现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及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配套建设海绵城市设施,并按照条例的规定做好具体工作管控,确保条例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