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大美湿地 尽享“诗与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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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大同讯(记者常亚茹 实习记者郭祎萌)《大同市湿地保护条例》经大同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并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条例的政策解读及宣传普及工作,11月21日,大同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

新闻发布会首先就《大同市湿地保护条例》的立法必要性、立法过程、立法重点内容进行详细介绍。《大同市湿地保护条例》共五章20条,主要规范了关于湿地管理体制和部门职责、关于湿地保护规划、关于湿地保护和利用、关于湿地分级管理及名录制度、关于开展湿地修复工作等内容。

针对湿地保护现状,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保护科负责人员表示,目前,大同市辖区内共有“山西壶流河省级自然保护区、山西神溪国家湿地公园、山西大同桑干河国家湿地公园、大同市文瀛湖省级湿地公园、大同县土林省级湿地公园、左云县十里河省级湿地公园”6个湿地自然保护地,湿地总面积1.89万公顷。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中大同市湿地面积4982.84公顷,自然保护地内湿地的地类在保护区范围内的面积为30586.20亩(2039.08公顷),湿地保护率为40.92%。

下一步,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贯彻落实条例有关规定,通过加大对湿地保护的资金投入、建立完善的湿地保护机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湿地保护的意识等措施,保障大同市湿地保护工作顺利进行。

[编辑:赵虹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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