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大同讯(记者刘晓彤)近日,大同市云州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猎捕、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案件。
1月1日至1月4日之间,被告人刘艳成、杨术祥在云州区杜庄乡落阵营村村西的两块玉米地上先后投毒两次,非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金雕2只,大鵟1只,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绿头鸭、斑嘴鸭、赤麻鸭等共计308只,并将毒死的绿头鸭以每只50元的价格销售给附近商贩,到案前已卖出11只。
经鉴定:毒杀的鸟类中绿头鸭、斑嘴鸭、赤麻鸭、大鵟、金雕,绿头鸭、斑嘴鸭、赤麻鸭的价值为每只500元,金雕的价值为每只80000元,大鵟的价值为每只25000元。
被告人刘艳成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犯非法猎捕、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
被告人杨术祥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犯非法猎捕、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
对被告人刘艳成违法所得五百元予以追缴,依法上缴国库。被告人刘艳成、杨术祥共同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339000元。
法官提醒:野生动物在生态环境中有着重要的和不可替代的作用,只有生物物种多样化,才能保持生态的平衡,使人类自身拥有良好的生存环境。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公民的义务,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以及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都是我国刑法所明文禁止的犯罪行为,切不可以身试法,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