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河南法庭:人民法庭为人民 扎实办事暖人心

黄河新闻网 > 大同频道 >  政法

黄河新闻网大同讯(记者魏悦)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化解当事人矛盾纠纷,东河南法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以调为主、能调则调”的司法服务原则,最大限度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近日,大同市灵丘县人民法院东河南法庭承办法官秦海平悉心调解,圆满化解一起十五年之久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实现案结事了的效果。

案件原告为一位76岁的高龄老人,老人丈夫分别于2006年12月26日和2007年3月26日两次借款给被告共计10000元整,并口头承诺利息为2%。借款三四年后,被告一直未偿还本金及利息。经老人丈夫多次催要,被告仅归还300元。老人丈夫于2016年因病离世,后老人每年多次找被告索要,被告仅归还老人1300元,借款十五年之久,被告总计偿还1600元。原告婚后生育一子一女,现子女均同意放弃继承上述遗产。

东河南法庭受理该案后,秦海平在了解老人年事已高,且腰椎不好,急需钱治疗的情况后,及时电话与被告取得联系,询问被告案件事实。被告称对原告起诉的借款事实无异议。后庭长对双方开展调解工作,经过多次电话协调、沟通、调解,被告同意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000元及利息1000元,于调解协议达成之日偿还3000元,剩下的8000元分三次偿还,并由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老人开始不同意调解分期偿还借款,在庭长向其解释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效力及后续保障权利程序后,老人最终同意上述调解意见。

调解协议达成后,法庭当日出具民事调解书,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腰椎不好,居住地址较远,无法长时间出行的难题,法庭工作人员携带案卷材料,前往老人住所,当面向其送达民事调解书及经由法庭向其转送的被告偿还的借款3000元,并叮嘱其民事调解书的效力及重要性,老人及其子女对法庭工作人员由衷的表示感谢,此案到此顺利结案。

“群众无小事,案件无大小”。东河南法庭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切实把新时代“枫桥经验”转化为忠诚履职担当行动,着力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具体问题,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职能,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编辑:陈茹]
  • 黄河新闻网
  • 黄河新闻网大同频道
  • 山西省委社情民意通道
人员查询   |   联系电话:0352-2366688   投稿邮箱:hhxwwdatong@163.com
本网站由黄河新闻网版权所有      晋ICP备2021002877号      广告经营许可注册:1401001304387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晋B2-20060016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407189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晋)字第0023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4120180001    晋公网安备 140106020600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