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城区:“1+6”模式激活基层治理“神经末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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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大同讯(记者安青 通讯员马静)连日来,大同市平城区采取“1+6”模式激活基层治理“神经末梢”。

“一核”统领,把准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航向

大同市平城区始终把党的建设作为基层治理的核心,把党建引领贯穿在深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始终。党委统揽、高位推动。平城区委组建工作专班研究落实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具体事宜,平城区委书记带队调研和推动改革工作,实现了顶层设计、指挥协调的有机统一,切实解决“谁来抓”的问题。赋权基层、压实责任。以往街道和执法队存在着职能交叉、责任不清、相互推诿等问题,为形成统一、协调、高效的综合执法格局,首先从体制机制上明确街道党工委对街道综合执法队伍的领导权限,通过规范制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赋予街道党工委对综合执法队的统一指挥权、人事考核权和综合管理权,强化街道党工委在综合执法工作中做决定、管干部、统资源、强服务的重要作用。组织引领、党员带头。坚持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做到街道综合执法队成立在哪里,党支部就建立在哪里,实现街道综合执法队中党的组织全覆盖,严格规范支部组织生活,加强思想政治教育。

“六步”实施,组建高质量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第一步,科学研判、搭建框架

实地考察北京市东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力量下沉模式,系统学习南京市秦淮区、海南省海口市改革经验,为启动平城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蓄能攒劲。在此基础上,修改提出了“1+3+N”执法工作模式,“1”指下沉街道的1支执法队伍;“3”指吸纳驻街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司法所3个实行派驻体制的执法部门;“N”指未向街道下沉行政执法职权和执法力量的的各领域行政执法部门,实行“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建立街道与部门联合执法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管理体系,制定了《大同市平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力量下沉街道工作方案》和9项配套工作办法,从机构调整、队伍建设、下沉流程、工作模式、组织设置、工作机制、组织保障等各方面明确了改革的路线图和总框架,明确了街道执法队领导配备上由街道办事处主任兼任队长,由下沉街道的执法人员和实行派驻体制的执法部门负责人担任(兼任)专职副队长,并担任街道党工委委员,切实强化街道党工委对综合执法队的领导。

第二步,蹄疾步稳、下沉队伍

此次下沉以城管队伍为主体,存在人员结构老化,思想固化的问题,改革阻力明显。在稳慎做好前期工作的同时,坚持动真碰硬、意志坚定地打破现有格局。定方向。由平城区两办联合印发《关于做好综合执法力量下沉工作的通知》,向各相关单位、各街道明确队伍下沉后“一展开”(街道执法队要在业务部门指导下迅速展开本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两落实”(办公场所、经费保障双落实)“三准备”(做好政策解释、人员下沉、宣传氛围的准备)“四不变”(下沉人员编制、身份、工资福利待遇、职务职级保持不变)的工作原则。针对正式执法队员数量和执法工作需求不匹配的问题,采取“正式人员+协管辅助人员”的方式,为每个街道配备30-50名协管辅助人员。摸底数。平城区城市管理局通过查阅资料、现场询问、审查合同等方式,对本系统内所有人、财、物进行全面摸底、登记造册。结合工作需要、人员结构、个人意愿确定下沉人员名单,确保经费、装备等再分配方案到位。明政策。以平城区城市管理局为责任主体,在下沉前做到“两个讲清”,一方面是讲清改革背景、目的、意义和今后工作任务,引导队员积极参与改革;另一方面是讲清事关队员利益的身份待遇、晋升渠道等政策,消除后顾之忧。经过改革,705名平城区城管队伍人员下沉街道,占总人数的60%以上的,同时调配车辆165部。

第三步,厘清权责、放权赋能

平城区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前,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存在基层有责有事但无权,管理缺乏刚性手段,市级部门有权,但人员、装备不足,无法全覆盖进行管理的情况,“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的问题十分突出。平城区委按照“能放则放、分批推进、动态调整”的原则,对原本分散的行政执法职责权限进行梳理,形成了拟向街道办事处下放的权责清单。市级拟下放的行政处罚权583项,经过对执法类型、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能力等因素的综合分析,街道可承接437项行政处罚权;区级向街道下放区级行政执法处罚权55项。按照有关规定,把原平城区城市管理局承担的56项行政执法职权向街道划转,通过“局队合一”工作模式,构建起了符合基层实际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体制。

第四步,实地调研、查漏补缺

执法队伍下沉后,为解决基层在日常执法中发现的问题,帮助街道更好地应对属地执法面临的新情况。沉下去找问题。调研组深入街道,就人员待遇落实、流程规范、制度配套、经费保障、队伍建设等队伍下沉问题进行调研,把问题进行全面梳理,迅速向平城区委、区政府进行反馈。面对面想办法。对街道提出的问题,能现场答复的立即予以明确;对不能现场解决的召集相关部门逐项研究,单个部门能解决的点对点移送,需多部门联合解决的采用“解剖麻雀”的方式,细化后再进行移送。清单化抓落实。形成《落实“平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力量下沉工作”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清单》,将问题转化为18项工作任务50条具体措施,由各部门落实落地。

第五步,管理提质、全面提升

为切实解决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提高下沉街道综合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确保执法行为有法可依、公正文明,锻造群众“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执法队伍。做好“三个统一”提升队伍形象。出台《大同市平城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统一着装标识的规定》《大同市平城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制式服装及标志标识规范管理规定》《大同市平城区综合行政执法装备管理办法》,对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服装、设备、车辆进行统一,树立了执法队员良好的执法形象,确保各街道综合执法工作整齐划一、步调一致的同时,强化社会对执法人员的监督。做实“两个培训”提升队伍能力。建立执法人员定期业务培训机制,对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业务理论培训和执法过程现场培训,重点突出现场勘验、证据提取、调查笔录、执法装备应用等训练课程,严格进行结业考试,着力建设业务理论精通,办案技能高超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做到“三个规范”提高执法质量。出台《大同市平城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考核评比暂行办法》《大同市平城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执法流程和标准暂行办法》,制作统一制式的执法文书,通过对执法制度执行、执法文书出具、执法工作考核进行严格规范,全面提升了一线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第六步,放眼未来、不断深入

目前,部分执法部门行政执法职权和执法队伍还不具备向街道下放下沉的条件,平城区坚持打好提前量、下好先手棋,建立了3项机制做好准备工作。建立执法事项动态调整机制。及时根据政策变化和现实条件,以“成熟一批,下放一批”为原则,通过机构调整、下放行政执法职权和委托执法等法定方式分批次、分阶段动态调整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职权。建立移权事项过渡机制。未来下放行政职权事项的相关部门(简称移权部门)负责做好向街道下放行政执法职权法制保障的过渡工作。过渡期内,移权部门对过渡期内案件质量承担双主体责任,并通过以工代训的形式,逐步提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建立执法职责、人员同步划转流动机制。每向街道下放一批行政执法职权,相应部门同时相应划转执法人员,充实街道执法力量。

[编辑:赵虹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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