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30日大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免 去:
李长春的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孙平的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杜春的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