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质量和效率,增强行政复议制度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按照省委、大同市委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要求,拟组建大同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家委员会,现面向社会选聘专家委员会成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任范围和工作职责
大同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家委员会成员主要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法律专家学者,行政机关或社会团体的专业人士,社会律师以及其他有关领域的专家中选任,主要承担协助行政复议与应诉理论研究、案件办理以及其他相关技术工作。
二、报名条件
大同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家委员会成员应当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具备履行行政复议与应诉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一般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身体健康,道德品行良好,具有良好职业操守;
(三)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高级职称,或直接从事相关法律教学研究工作五年以上的;
(四)从事律师执业满五年的,在律师行业中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准和良好信誉;
(五)从事审判、检察工作满八年在职工作人员,或离职后一直从事法律相关工作的人员;
(六)其他从事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复议或其他法律事务工作满五年;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从事法律相关工作,具有承担处理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专业水平和能力;
(七)从事通信网络专业工作满三年,且取得该领域专业技术资质证书,或具有相关专业技术领域知识并从事该专业技术领域工作,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八)近五年内未受过与执业行为有关的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
(九)无因犯罪受过刑事处分、或被开除公职、党籍,或被列入社会失信人名单等情形;
(十)无其他不适宜履职的情形。
三、履职保障
大同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局为专家委员会成员提供与开展履职工作相应的工作条件。对专家委员会成员参与复议工作相关活动按照财政制度的规定支付相关报酬。
四、选任程序
选聘大同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家委员会成员,按照个人申请,大同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局组织成立专家评审组评审确定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采用个人申报的方式进行报名,个人申报需经申报人所在单位或所属有关组织同意,加注意见并盖章。退职退休、无工作单位的除外,但应提交退职退休文件。
(二)组织评审。大同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局组织专家组,通过审查申报材料,并根据需要辅以走访了解、面谈测试等方式,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考察,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的政治素质、工作业绩、研究成果、表彰奖励以及所在单位的资质条件、行业影响力等情况,择优确定人选。
(三)拟任公示。大同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局通过在有关新闻媒体、网站发布公示通告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拟入选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拟入选人有异议的,大同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局专家评审组将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调查结论。
(四)公布人选。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人选,由大同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局向社会公布入选人员名单,颁发聘书。
(五)任职期限。大同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家委员会成员任职期限为3年,期满后,经大同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局审核可以续任。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9日。
(二)报名材料提交
因疫情原因,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将下列报名材料扫描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
1.大同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家委员会成员申请表(关注“大同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后台回复“行政复议”下载表格);
2.本人有效身份证、工作证(执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等扫描件;
3.可以证明相关工作经验、研究领域成果的材料扫描件(如:有代表性的论文、专著、获奖及相关专业荣誉证书等)。
申请人对个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三)其他信息
1.联系人:马旺 贺振宇
2.咨询电话:0352—2088652,19103526260。
3.电子邮箱:weiminfuyi@163.com
4.联系地址:大同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局(大同市平城区永泰南路昌宁街289号,邮政编码:037000)
大同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局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