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汲取“3·21”东航MU5735航空器飞行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大同市安委会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决定自即日起至11月底在大同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从而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织密织牢党政领导和部门监管责任体系,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此次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分为部署发动、排查整改、巩固提升三个阶段,大同市成立了集中行动领导组和行业领域专项领导组。出台的《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将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细化为57条具体举措。市、县两级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双主任,将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纳入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名单,重点行业领域设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此次行动重点围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等方面开展。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期间,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对直接监管的企业进行全覆盖、无一遗漏的监督检查,对管理混乱、问题突出、风险隐患严重的不放心企业,要加大检查频次,必要时派人盯守。市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通过“双随机”“四不两直”和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大对下级部门的监督指导力度,并按照不少于10%的比例对下级监管的企业进行抽查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坚持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方案限期整改。对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且造成严重影响的,第一时间对属地县级党委、政府领导和行业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予以免职处理,并进一步依法依规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此次行动坚持考评通报,强化结果运用,对各县区进行考评,将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内容。(贾晓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