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大同讯(记者吴星 通讯员马静)为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增强案件办理透明度,促进听取意见规范化,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近日,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检察院首次开展了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
在前期,平城区人民检察院完善硬件设施,组织检察官学习相关规定,明确内部分工,强化操作规范意识,为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做了充分准备。
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检察官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告知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关权利义务,就检察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罪名以及量刑建议具体的刑期计算过程进行了详细的释明。犯罪嫌疑人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承办检察官对此次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资料进行了封存留档。
平城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此为起点,全面推行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继续深入探索与实践,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完善工作细则、规范流程,促进实现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意见实质化、规范化,确保认罪认罚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全面提升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质效,让案件经得起“镜头”的考验,让“镜头下办案”成为检察官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的新常态,让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可感可触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