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大同公安交警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宣传警示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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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大同讯 为进一步发挥交通安全宣传曝光的警示作用和舆论宣传引导力量,倒逼各种隐患排查整改落实到位,全力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交管局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工作部署要求,大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现对全市2022年1月份的“突出违法车辆”、“事故多发路段”、“典型事故案例”和“典型违法案例”等进行集中曝光。具体如下:

一、突出违法车辆

为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进一步提高辖区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守法意识,对辖区内存在违法未处理数量达到20次(含)的重点车辆进行梳理、公告。请名单内违法车辆所属企业尽快处理违法,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本数据截止日期为2022年1月26日,如已办理,请忽略。

二、严重安全隐患路段及整改情况

2022年1月共排查严重安全隐患路段17处。

三、典型事故案例

1、柴某中驾车行驶未保持安全距离致四车连环相撞

2021年12月1日15时58分许,柴某中驾驶晋BF39**号红岩半挂晋BYT**挂水泥罐车沿国道336线由东向西行驶至浑源县西坊城村西509km+700m处,与前方同向行驶的晋B88***号解放半挂晋BMV**挂水泥罐车、晋BM7***号红岩半挂晋BWV**挂水泥罐车、晋BN7***号解放半挂晋BTN**挂大货车连环追尾相撞。本次事故致柴某中当场死亡,四车不同程度损坏。

经浑源交警大队事故调查认定:该起事故是由于柴某中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负事故全部责任。

大同交警提示:为保证行车安全,一定要提高安全意识,守法文明出行,要综合自己的驾驶技能和车辆、路面状况来决定跟车距离。时刻记住:要保持安全车距!

2、白某某车速较快,操作不当引发事故

2022年1月3日,白某某驾驶小型轿车沿大同市云冈区平峪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大同市云冈区平峪路立交桥路段处,由于车速较快,自身操作不当,致使车辆撞向道路中央隔离带导致前轮爆胎,冲入对向车道与由东向西行驶的王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发生碰撞后白某某驾驶轿车又撞到立交桥桥墩才停下来,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经交警事故认定,当事人白某某因为操作不当、车速过快而导致车辆失控,爆胎后直接冲入对向车道,白某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大同交警提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在遇到下坡、拐弯等路段时,一定要提前减速,避免因车速过快导致车辆无法操控,从而引发事故。要按规章文明行驶,时刻保持警惕,集中精神,才能避免事故缠身。

3、乘客未系安全带,抛离座位受伤

2021年12月13日中午,郑某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到国道336线402KM灵丘县觉山寺以南路段时与郭某某驾驶中型客车发生碰撞,导致双方车辆受损,客运车内2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中,客运车内乘客9人,7人系有安全带。发生事故时,程某和曹某因未系安全带,被抛离座位后翻滚倒地受伤,致使两人脸部和颈部不同程度擦伤。而同车乘坐的其余7名乘客,因合理使用安全带,被牢牢地固定在座椅上,有效避免了二次受伤,起到了安全保护作用。

大同交警提示:“安全带就是生命带”,大家乘坐客车出行时,一定要系好安全带,一桩桩惨痛的事故让人警醒,一“带”之差,结果就会大不一样。

四、典型违法案例

1、田某无证驾驶且违法载人被查处

2022年1月14日上午11时30分许,浑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二岭中队民警在县道陈韩线巡逻时,发现一辆蓝色无牌正三轮摩托车车厢内载有1人,而且驾驶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执勤民警立即将车拦停,并对驾驶人进行了检查。经检查,该摩托车驾驶人田某,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该车也未进行注册登记。车上乘客为其哥哥,兄弟俩准备从蔡村镇下窑村去蔡村磨面,不想被交警查获。

民警依法暂扣这辆三轮摩托车,并对田某驾驶无牌车辆、违法载人及驾驶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50元处罚,此外田某因无证驾驶被罚300元并处行政拘留3天。

大同交警提示:临近年关,农村群众集中出行需求增大,违法搭乘货车、三轮车拖拉机的行为易发高发,农村驾驶人一定要时刻绷紧“交通安全”弦,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杜绝三轮车、农用车违法载人,农村面包车超员等的违法行为。广大群众为了自身和家人幸福,不要图一时方便,搭乘坐三轮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

2、靖某某无证驾驶机动车被查处

2022年1月17日晚,云州交警大队民警巡逻至鳌镇线37km处,发现一辆桑塔纳2000,车号冀AR***D,执勤民警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该男子无法提供任何有效证件,现场执勤民警随即将其带回交警大队。经核查:该男子为靖某某,男,37岁,系浑源县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机动车。

靖某某自称,“走农村小路开车没警察,没人管”,不料从浑源县刚驶入云州区就被交警逮了个正着。经查,靖某某对其无证非法驾驶机动车辆供认不讳。民警对其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2000元的处罚。

3、邢某“二次酒驾”被查处

近日,浑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旅游中队在县城大转盘附近对一辆小型客车检查时,发现驾驶人存在酒后驾驶的嫌疑,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在进一步核实驾驶人身份时,发现2014年6月驾驶人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过,此次已属于“二次酒驾”。随后,民警对驾驶人邢某进行了安全教育,并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5日、吊销驾驶证、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编辑:祁旭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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