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大同讯(记者安青)近日,在大同市云冈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因事故双方当事人均无力承担医疗费用,大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五大队事故中队民警根据《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积极联系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使伤者得到及时救治。
2021年12月30日8时40分许,刘某远驾驶轻型栏板货车,沿大同市云冈区平峪路曹家窑村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丁字路口向西左转弯时,与由西向东王某明驾驶的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王某明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交警支队五大队事故中队民警及时出警,鉴于王某明伤势较重且双方当事人均无力承担医疗费用,为给王某明救治争取宝贵时间,交警支队五大队事故中队按照《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第一时间帮助伤者申请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最大限度减轻其经济负担,使王某明得到了及时、快速、高效的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