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以为戒 灵丘交警大队曝光七起酒驾违法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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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大同讯(记者赵颖)为在全社会营造拒绝酒驾、抵制醉驾的浓厚氛围,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4月25日,大同市灵丘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集中曝光近期酒驾违法案例,警示广大交通参与者切勿以身试法。

刘某珠,14022419641218****,4月23日20:53分许,因酒后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被执勤民警查获,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58mg/100ml,属于无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李某园,14022519870629****,4月23日21:23分,因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3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白某福,14212419630824****,4月23日14:57分,因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4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刘某孩,14212419700713****,4月23日14:45分,因酒后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41mg/100ml,属于无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温某洋,14212419750428****,4月24日20:51分,因酒后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24mg/100ml,属于无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张某程,14022519840819****,4月24日14:51分,因酒后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35mg/100ml, 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孟某林,14212419561109****,4月24日15:20分,因酒后无证驾驶无牌三轮摩托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28mg/100ml,属于无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编辑:祁旭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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