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大同讯(记者穆帅)为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营造通畅、整洁、安全的行车环境,巩固全市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提升城市品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相关规定,即日起,大同市开展道路沿线户外广告设施清理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清理整治范围为市区主次干道、高速道路、国道、省道及县乡道路沿线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清理整治内容为未经许可或超出许可时限、范围设置的各类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虽经许可但妨碍交通影响交通安全,遮挡交通标志、标牌和电子监控、测速设备的户外广告设施,道路两侧影响或者有存在有交通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等设施。
上述清理范围内的户外广告设施产权单位或所有人应于2020年7月1日前自行清理、拆除。逾期不自行清理、拆除的,将依法予以拆除。清理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或寻衅滋事,违者将依法从严处理。